五彩灯光之下,她闭着眼睛,整个人被淡淡的忧伤笼罩起来,衬着身上被灯光折射出来的点点晶莹,美仑美幻,不甚真切————
“二爷……”方竣唤了一声,“不是要去赌场吗?”
季衍抬起眼,看着霓虹四射,闪闪彩灯的仙乐斯招牌,摇了摇头,“说起来似乎好多天没来了,进去看看向东。”
就是这样无意间的经过,他自然而然地想进去看看。
“二爷……”方竣略略犹豫,还是开了口,“其实你是去看明珠小姐的吧?”
这么些年来,他跟在季衍身边,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,即使是被人用枪抵着脑袋,季衍的眼也没眨过一下,他总是云淡风轻的,却似乎什么事都能看透,什么事都能解决,却不是像现在这个样子,总是失魂落魄,要知道他们刀口里闯的,一点点的失神都有可能身首异处,他实在是看不下去了,早知如此,当初就不能留下那个女人。
他当真表现得这么明显吗,连方竣也看得出来。
“二爷,我是不待见你这么对明珠小姐的,虽然她对你有恩,但是你救了她一命,该还的都还了,你确实不应该对她再这么上心,不然总有一天,她会害死你的。”季衍之所以在上海行事这么利落,就是因为他没有什么能上心的事,但一个人若是开始有了上心的事,就开始会有弱点,自然很容易被别人趁虚而入。
“方竣,你是怎么跟着我的?”季衍突然这么问。
方竣的眼沉了片刻,答道,“我是二爷从枪口下救回来的,这条命就是二爷的。”
“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,是在赵公馆门口。”季衍虽然没有明说那个她是谁,但是方竣知道他说的是季明珠。“那个时候我还没遇到杜先生,那时的天很冷,地上都是白雪,我连件完整的衣服都没得穿,她拿了半块烧饼给我,还把自己身上的大棉袄脱给我,那半块烧饼硬得像石头一样,那件棉袄,大大小小补了很多处,还有点酸酸的味道,可是那是我人生以来的第一份温暖。”那是他,自懂事以来受的第一份恩惠,即使在很久很久以后,每次对着不同的人说着不同的话,拿着枪,踩着刀子过日子,每一次垂死边缘,那块烧饼和那件棉袄,都让他清楚记得那份温暖。
他只是从来没有想到,会再见到她,并一手扶她走到今天的地步。“在这样的大都市里,没有人帮你是理所应当的。”
那时候的来喜,也许还天真地以为上海的人都是好人,她住在富丽优雅的洋房里,以为安安分分地过自己的生活就能平平淡淡一辈子。
心下略微起了满满的烦躁,他开了车门下了车,走进仙乐斯里去。
声声缠绵却勾绕着一些沧桑无奈的嗓音轻轻地飘到他的耳际来。
他循声望去,却见昏暗的舞台上灯光交错,台下有很多的人,举着酒杯,三两拥着晃起舞来,来喜一身白色锻装,戴了一顶白色的帽子,搭上那浅浅的淡妆,朦胧得仿佛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人,天地间所有的一切都静止住了,舞厅里的一切绚丽堂皇都隐含在斑斓的灯光之下,她的声音从很远的地方飘来,如淡淡的馨香缭绕在他心间。
她的眼让他想起了杜先生院子里的那谭汪湖,微波荡漾,轻轻一点,如一圈一圈的涟漪四处散开来,她的身影又单薄了许多,那十指纤纤,点着寇红,似乎娇弱得一点风吹去就要散了,本应该她配合着音乐走,现在那音乐仿佛是附和着他的声音存在着,跟着她的声音低低浅浅,款款而来。
五彩灯光之下,她闭着眼睛,整个人被淡淡的忧伤笼罩起来,衬着身上被灯光折射出来的点点晶莹,美仑美幻,不甚真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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蝴蝶儿飞去
心亦不在
栖清长夜谁来
拭泪满腮
是贪点儿依赖
贪一点儿爱
旧缘该了难了
换满心哀
怎受的住
这头猜那边怪
人言汇成愁海
辛酸难捱
天给的苦给的灾
都不怪
千不该万不该
芳华怕孤单
林花儿谢了
连心也埋
他日春燕归来
身何在……
一曲“葬心”,她唱得深情侬侬,百转千回,绕有点美人如玉剑如虹的绚丽,又夹杂着些一曲高歌千行泪的荡气回肠,高楼望断,情有独钟,山水几万重,看不尽天涯何处的迷茫……
她的音色相比仙乐斯其他的小姐们要逊色许多,但唱着歌时,那一字一句的卷转惆怅,无奈沧桑,化成一种独特的音阶,这样的辛酸,这样的凄楚,没有过去的人是没有办法感受其中的韵味的。
他不知道原来她也会唱歌,他所了解的来喜,即使外表有多么光鲜亮丽,她的妆有多精致,她的眼有多勾人,但对他来说,记忆力梳着两条麻花辫,领子高高地扣到脖子上,端庄土气的她,没有什么区别。
但其实她也可以蜕变得这么不可思议,她的舞可以这么惊人,她的歌声也能这么动听。
他想起很久很久以前,她微胖的笑脸,就像在冷冬里的一丝火苗,虽然渺小,却是温暖,这些年来,他浮浮沉沉,过惯了打打杀杀的日子,心早就被磨得没有一丝知觉了,夜深人静的时候,却总能想起那双清澈的眸子,款笑盈盈。再见她的时候,对着她眼里的那丝茫然,他忽地就想起这些年的辛酸,为了报杜先生的一份恩情,他从一个小跟班爬到今天的位置,人人一听到季衍的名字,都是畏惧,但风光的背后,他总是身在高处的清冷孤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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